情侣无间道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20,350.60 -6,974,050.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9,932,462.22 102,805,113.8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0,963,534.99 62,431,801.66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转让电站项目的股权收益 -29,993,914.33 电站项目的股权转让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持有电站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0,290,781.30 电站项目的股权转让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项目 2023年9月30日 2023年1月1日 增减额 增减比例 变动原因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8,00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3% 44,965,44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97% 14,347,80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84% 12,418,41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7% 9,925,26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6% 9,733,28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0% 8,840,373
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965,442 人民币普通股 44,965,44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4,347,808 人民币普通股 14,347,80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2,418,417 人民币普通股 12,418,41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925,261 人民币普通股 9,925,26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733,287 人民币普通股 9,733,28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840,373 人民币普通股 8,840,37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435,648 人民币普通股 8,435,64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持有合肥汇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44%股权。除以上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959,9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持股数量位居公司当期全体股东第八名,根据现行披露规则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顾亦磊 337,500 337,500 高管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除限售
陈志强 281,250 281,250 高管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除限售
吴家貌 281,250 281,250 高管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除限售
邓德军 277,259 277,259 高管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除限售
解小勇 225,000 225,000 高管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除限售
张许成 84,375 84,375 高管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除限售
彭超才 59,062 59,062 高管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除限售
李顺 18,750 18,750 高管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除限售
汪雷 16,500 16,500 高管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末持有股份数的25%解除限售
郑桂标 11,976,360 11,976,360 任期届满离任,仍按高管锁定 任期届满离任,离职后6个月内按照持有股份数的100%限售
张友权 225,000 225,000 任期届满离任,仍按高管锁定 任期届满离任,离职后6个月内按照持有股份数的100%限售
已离职高管(任期届满前辞任) 1,536,731 30,600 1,567,331 任期届满前辞任,仍按高管锁定 任期届满,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按照持有股份数的75%限售
其他激励对象 40,000 40,000 股权激励限售 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76,288.99 2,949,467.84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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