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重庆市铜梁区精亿电脑配件有限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9/29 2:43:58 | 【字体:小 大】 |
见证双虹怎么做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重庆市铜梁区精亿电脑配件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处理倾覆的危险废物,导致危险废物排放至外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