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依法严惩桃江灰山港镇向阳花村黑恶势力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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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8/24 7:51:47 | 【字体:小 大】 |
阿宾与学姐我是王群良,男,74岁,住湖南桃江灰山港镇向阳花村,二级残废,育有两子,长子王兵(妻女三人),次子王荣(妻子女共四人)。2001年上半年,国家建设洛湛铁路时需征用我家房屋宅基地和土地273,8平方米,为支持国家铁路建设,配合灰山港镇政府征地拆迁工作及政府承诺按同等面积按政府统一规划选址批准我家建房用地,我家及时搬迁。
2002年,灰山港镇政府,向阳花村等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按政府规划,批准登记我家在志溪路建房用地共194,40平方米,可建三间房屋,并放样。2012年下半年,由于孙,孙女已长大,住房问题越来越紧张,准备开始建房。同村刘根基,刘根谷兄弟二人要求我家给他60万元才让我家建房,在村组调节下,至少也要我家给他们10万元,我家是在批准的土地建房,并没有占用他们刘家地方,与他们没有任何瓜葛,我家拒接他们的无理要求后,多次动工,均多次受到他们阻止。我们多次请求向阳花村委以及灰山港政府出面调解,都没有任何效果,致使我家至今不能正常建房。
刘根基,刘根谷兄弟横行村里,欺压邻居,无理阻止我家建房,给我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是典型的黑恶势力,请求予以依法打击(此案不是一般民事纠纷,是典型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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