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漫画h大全2004年实行维修资金制度以来,我市一直没有出台《潍坊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维修资金管理的规定都比较宏观,操作性较差,需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
根据《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潍坊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加强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有效解决管理体制不理顺,资金使用难、使用慢、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一)明确首期交存标准,解决标准不一问题。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首期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标准层六层(含六层)以下的无电梯多层物业70元,标准层七层(含七层)以上的高层、有电梯的多层和非住宅物业90元。
(二)明确资金交存时间,解决缴纳不及时问题。规定商品住宅业主应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前,一次性足额交存首期维修资金。建设单位不得代收维修资金,应由业主直接交存到银行专户。
(三)明确资金续交标准,解决筹集难问题。续交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续交后房屋账户内余额达到现行首期维修资金的标准,二档为续交后房屋账户内余额达到现行首期维修资金标准的50%,具体续交档次的选择由业主共同决定。
(四)明确资金使用分类,解决效率低问题。规定维修资金使用分为计划使用、一般使用和应急使用。受理计划使用和一般使用项目,维修组织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材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备案。
(五)明确应急使用程序,解决救急难问题。规定应急使用适用于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事前无需表决、事后公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应急维修项目,当日完成现场勘查,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修复,工程复杂的5个工作日内修复。创新建立救急维修制度,以小区为单位建立救急维修账户,通过业主共同决定,可将房屋账户增值部分和公共收益存入救急维修账户,用于紧急情况维修。
(六)明确工程招标要求,解决施工不规范问题。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必须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监理单位;10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可根据实际由维修组织单位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其他法定方式择优选取信用好的企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七)明确信息公开要求,解决资金不透明问题。建立维修资金公示查询制度,增值收益当年定期分配到业主房屋账户。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应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资金增值收益和分配情况进行公示。
(八)明确监管要求,解决使用不规范问题。市、县两级物业主管部门定期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开展财务审计。鼓励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选择1-2家工程造价咨询或审计机构,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审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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