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康到宁波新电脑成了坏电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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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8/28 18:54:40 | 【字体:小 大】 |
刺陵演员表一台价值4000元的新电脑,委托速递公司从武康速递到宁波后,却发现主机被损坏了。消费者多次上门与速递公司交涉要求赔偿,未果。最后,在消保委调解下,消费者终于获得了600元赔偿。随着速递业的快速发展,有关速递的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多。为此,县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货物速递须谨慎。
今年3月9日,武康的王先生委托某速递公司为在宁波读书的女儿速递了一台价值4000元的电脑。但当女儿收到电脑后,却发现电脑的主机和主板在托运过程中遭到损坏。于是,王先生找到速递公司,要求赔偿。起先,该速递公司表示,只要王先生将电脑损坏的照片及电脑维修的票据送到公司,公司将予以赔偿。但当王先生将照片及维修电脑主机和更换主板(共计800元)的票据送到该速递公司时,该公司却以客户已签收的物品速递将不再负责为由拒绝赔偿。
“电脑是在速递过程中损坏的,而且签收的是女儿学校传达室的人,并非女儿本人。”速递公司的拒赔理由让王先生难以接受。于是,6月25日,王先生向县消保委投诉,要求调解此事。
经消保委调解,王先生与速递公司协商后达成赔偿协议:速递公司一次性赔偿王先生电脑维修费600元。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速递业发展极为迅猛。随之,有关速递的消费纠纷也多了起来。前不久,消保委还接到几起物品在速递过程中被遗失的投诉。”县消保委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托运速递物品时,要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投递网络健全,服务有保障的公司托运。托运贵重物品时,要根据物品的实际价值采取等额保价。这样一旦物品出现遗失或损坏,也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同时,物品投递方和接收人都要保存好速递凭证,一旦发生问题,及时投诉,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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